说明: 1.第一学期、第八学期没有专业课; 2.每个学期可根据每个年级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其考试内容; 3.若学期进行中学生有参加重大比赛、演出等情况,可根据相关要求调整其考试内容。 4.考试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及该学生的任课教师,须向教研室提交书面说明。如为教师方面原因,教师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将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。如为学生自身原因,由学生承担所有后果。 5.专业成绩不及格将纳入学籍预警制度,期末考试专业不及格,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予以重修处理。 6.考试将严格按照顺序进行,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顺序参加考试,一律作旷考处理。 7.考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调律工具,不允许临时串门借工具,到指定时间没调完必须离场,不离场判定不及格。 8.第八学期用毕业论文来作为毕业成绩。 9.每学期专业主科成绩组成:期中观摩成绩占比30%,期末考试成绩占比70%。若无期中观摩,则期末考试成绩为专业主科成绩。 |